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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学艺术属于人民

论文学艺术属于人民

作者:王振伟
  详细介绍:
在现实社会中,一些文学艺术作品成了一种高雅艺术,它已脱离了艺术源于人民,属于人民的范畴。尤其在一些所谓的文人雅士眼里,文艺就是一种给少数人欣赏服务的。因为他们把文艺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理解成高于人民的经济生活,脱离大多数人的经济能力才是高于生活的艺术,否则艺术就会被看成低俗。事实上,他们把艺术推向了死亡,成为一种孤芳自赏或者为少数人服务欣赏的艺术。
但在现实生活中,文艺不仅仅是孤芳自赏那么简单,而是带有资本炒作充满铜臭。因为一些艺术品在资本的炒作下已经完全变味,已经不属于人民,它早已失去了艺术服务于人民的真正意义。
譬如,中国近代的书画艺术作品能卖到几亿元(我不在这里点名,网上搜索便知),这样高的天价艺术品都是人为的资本炒作,并不是艺术品的真正艺术价值。其实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但为什么还要如此疯狂炒作?因为社会价值观在一些人身上已经出了问题。
事实上,当艺术品碰上资本投资的时候,艺术品已经不再是真正意义上的艺术品,而是成了资本炒作的工具,成了少数富人们赚钱的游戏。美其名曰,“高雅艺术”。在高雅艺术的诱惑下,不知道有多少想提升品味格局的人在追求这种所谓的高雅,而走入迷途,走向罪恶。因为这样的艺术已经被资本绑架,全身散发出铜臭,已经有害于社会有害于民众了。列宁曾经在论文学艺术是应当属于人民的中有这样一段话:
“但是,重要的并不是我们对于艺术的意见。同样地,重要的也并不是将艺术,只给那以千百万计数的全人口中的几百个人甚至或者是几千个人。艺术是属于人民的。它的最深的根源,应该是出自广大劳动群众的最底层。它应该是为这些群众所了解和为他们所挚爱的。它应该将这些群众的感情、思想和意志联合起来,并把他们提高起来。它应该唤醒他们中间的艺术家和发展他们。……”
(蔡特金:“列宁回忆录”, 转引“马克思主义与文艺” 第二0六一一二0七页,解放社一九五0年版)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评判艺术作品往往不是从艺术作品的本身的艺术价值来评判,而是首先评判艺术作品的作者的名气和地位才决定艺术作品的价值。换言之,艺术作品取决于创作者的名气和地位。当然,这并不是全错,错的是那些滥竽充数经过资本炒作包装混入到艺术品中的所谓艺术家。看看当今社会到处都是什么家、艺术大师。他们有多少是真实的实至名归的?有多少在为人民的艺术服务的?又有多少在传存文学艺术的正能量?当然不是没有。
近来我看了苏州郑板桥书画艺术研究院,板桥传承人刘广才的文章以及书画艺术作品,里面散发出一种现代人很少的与众不同的东西,他不仅传承郑板桥的艺术风格而且还传承了郑板桥的傲气与风骨,他在传递书画艺术的正能量。他的作品融入社会,融入人民,被称为人民艺术家当之无愧。
事实上,艺术作品都有生命力,它的生命力来源于作者的思想、动机和目的。千古传承的优秀作品不仅仅是作品的美,更多的是时代背景和人文思想。这样的作品不仅给人美感的同时,还给人一种奋发向上的精神以及作者要表达的思想境界。任何一种能传承的文艺作品都有它独特的文化价值和历史意义,能反映出当时的人文情怀。也就是说,好的优秀的作品能反映出当时社会阶层及人民的生活,如北宋时期的《清明上河图》。真正的艺术源于生活,属于人民也服务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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